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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绿色建筑行动渐呈多赢格局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我市把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与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相结合。自1月1日起,全市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
      今年以来,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我市把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与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相结合。自1月1日起,全市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还可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模式。按照规划,到2015年底我市30%的城镇新建建筑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指标纳入城市规划

      今年3月,市政府下发并启动实施《兰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从今年起,全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全面推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底30%的城镇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方案》要求,对绿色建筑指标将纳入城市总体和专项规划,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推广太阳能热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节能炕等农房节能技术。从今年起,确保新建建筑设计阶段100%执行节能标准,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不低于97%,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将不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切实避免盲目高投入和资源消耗。我市绿色建筑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技术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4月,为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在建设行业形成协调共建、全面促进的良好局势,市建设局又下发了《关于明确2014年实施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我市绿色建筑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时,要将相关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并在项目建设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

      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生活条件

      据了解,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根据《兰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在实施中,我市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建设成为绿色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性、健康性和舒适性,对于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生活条件、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推行绿色建筑,市建设局向市房管局提供了《关于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意见》,在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执行绿色建筑的要求,明确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今年是全面推行绿色建筑的开局之年,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推动绿色建筑工作全面发展,我市采取了以局部示范带动整体、以单体建筑向成片区延伸发展的工作思路,先确定了两个保障房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而带动其他项目自觉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向成片区延伸。目前,我市有保障性住房等7个项目,正在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试行)执行,以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为中心,以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重点。

      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工作全面发展,我市还以公租房项目和大型建筑项目为突破口,在市房产局所管辖并备案的项目中,确定了两个公租房项目和一个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1月5日,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今年省建设厅要求我市必须有10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7个项目已上报省绿标办评审。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呈现多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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